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墙”,防范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和重新犯罪,龙新司法所一直将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保证每个月能“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11月24日,龙新司法所联合龙陵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乡40名在矫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典型说教入人心。学习会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点验,而后对被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要求被矫对象明确自己身份,严格服从监督矫正机关的管理工作,强调被矫对象应当遵守思想汇报、外出等各项制度,算好矫正期间的“自由帐、经济账、亲情账”;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对隆阳区、腾冲市社区矫正对象“交通违法、不假外出、沉溺赌博”等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在矫人员时刻警醒自身。
权利义务能知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给被矫对象介绍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包括司法所工作情况、检察院对司法所监督职责、社区矫正人员监督举报权利、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等方面,从检察监督工作角度,要求矫正对象认真接受矫正,守住法律红线,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形象、立体、生动的讲解,更利于在矫对象的接受和学习,帮助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进一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争取顺利回归社会,在各自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
安全隐患早预防。龙新司法所所长对在矫对象进行家庭变故、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情感纠纷、经济纠纷、生活困难、心理问题、身体重疾、涉嫌涉边涉邪涉枪涉爆犯罪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统计,以“不漏一项、不漏一人”的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被矫正对象都纷纷表态,一定会认真工作,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服从监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在矫意识,积极改造,重塑人生,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心,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