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北门镇安
镇安镇:“四个规范”强化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5日 17:2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基层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是便利化的最重要落脚点、民生事项的最主要承办点、推进共同富裕的一大着力点。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镇安镇围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做好村级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加强村级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全程代理,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以“四个规范”规范村级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规范服务事项。村级党群便民中心主要承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殡葬改革、林业采伐、残疾证、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民建房、信访代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同时提供政策法规、农技知识、市场信息、用工需求信息等咨询服务。

规范代办流程。村级党群便民中心全程代办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申请人向中心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凡属于中心代办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请人相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等内容。受理后,确定全程代办员,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全程代办员应及时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办结。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送交有关批件,并征求对代办员办理工作满意度的意见。

规范场所建设。村级党群便民中心内部设置柜台式窗口,并悬挂或摆放窗口指示牌,上墙公开村(社区)干部信息及职责、服务事项及流程、文明服务用语及相关管理制度等;配备办公桌椅、固定电话、联网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资料柜等办公设备,以及休息座椅、饮水机(或开水瓶)等便民设施;设立意见簿、意见箱等。

规范管理制度。规定村级党群便民中心要建立集中办公制、领导带班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委托制、优质服务制、台账登记制、考核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代理中心管理。

村级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效率有多高,政府和百姓的距离就有多近。镇安镇辖区19个村(社区),截至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3座,在建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4座,总投资2500余万元,其余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正在申报中。下一步,镇安镇将以群众视角重新审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管好人、办好“事”、整好“窗”、用好“网”,强力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同步推进党群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要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将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事项授权给村级党群便民服务站办理,做到“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应进全进”;要强化“差评”问题整改,加强宣传引导,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