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
各坟地户主:
清明上坟请用鲜花熟食祭祖,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祭扫”,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发现林火请报镇办公室电话:0875-6881003或林业站电话0875-6882240。
镇安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印章)
2017年3月24日
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
各坟地户主:
清明上坟请用鲜花熟食祭祖,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祭扫”,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发现林火请报镇办公室电话:0875-6881003或林业站电话0875-6882240。
镇安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印章)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