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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镇安
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3日 16:1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  

 

各坟地户主:  

清明上坟请用鲜花熟食祭祖,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祭扫”,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发现林火请报镇办公室电话:0875-6881003或林业站电话0875-6882240。  

镇安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印章)  

2017年3月24日  

 

 

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  

 

各坟地户主:  

清明上坟请用鲜花熟食祭祖,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祭扫”,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发现林火请报镇办公室电话:0875-6881003或林业站电话0875-6882240。  

镇安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印章)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