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6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问题,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县红十字会党组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四个摆进去”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指出,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和县红十字会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县红十字会党组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县红十字会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县红十字会党组将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真心实意地把此次巡察当做一次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认真整改;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落实;交办的事项,保证质量,按时办好。
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红十字会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7535008,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A677号邮政信箱。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