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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动态
【营商环境】龙陵:购房首付无需“筹” 公积金提取解您忧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15:15 浏览:[] 作者: 来源: 龙陵新闻 打印

自9月1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县管理部积极行动,政策“宣传+落地”两不误,便民惠民政策成效初显。

“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即缴存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以往购房者须先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再办理公积金提取。开通公积金直付业务后,购房者选房后即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将住房公积金“先付后取”优化调整为“即取即付”,解决职工短期内购房首付资金筹措困难,助力公积金缴存人提前实现安居梦,为营商环境赋能。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理人无需到公积金窗口,只需在微信小程序里搜索“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即可解决首付问题。

自该项业务推出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县管理部利用线上线下,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并积极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商、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实时跟踪进度,保障业务畅通。截至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县管理部共受理“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10笔,提取金额115.87万元。


供稿/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陵县管理部 黄芹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