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进一步规范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依法准确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5月16日,龙陵县检察院和龙陵县公安局开展同堂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办案人员要充分认识规范执法、依法取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办案能力。要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办案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办案责任。办案人员要认真剖析、强化监督,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同堂培训”,双方对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一步达成了共识,统一了办案理念、强化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下一步,双方将继续主动作为,把“同堂培训”作为提升素质能力、更新法治理念、密切司法协作的新载体,通过集中充电,从不同角度学习司法实务知识,弥补自身业务知识短板,提高办案水平,促进检警业务素能和办案质效“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