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龙陵县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传统五保户、重症残疾人(一、二级残疾)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保基本、兜底线”作用,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政策宣传多样化。通过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同时,依托“康乃馨”社保服务队,深入乡镇、村组有针对性地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传统五保户、重症残疾人(一、二级残疾)宣传政府代缴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不重不漏”。
资格核验精准化。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积极联动,对相关条件人员进行信息核实、数据比对。并将符合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册、数据返还各乡镇进行身份核验,确保底子清、数据明,资格核验准确无误。

个人账户实账化。根据资格核验情况,县人社局分别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传统五保户每年每人,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0元,做实个人账户;重症残疾人(一、二级残疾)每年每人,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0元,做实个人账户;做到“册册相对,账实相符”。
截至目前,龙陵县共为7177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11900元,其中:为5023名低保对象代缴502300元,为161名特困人员代缴16100元,为51名传统五保户代缴5100元,为1942名重症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代缴38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