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我县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工作联席会在龙新乡人民政府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孝平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新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兴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革,县黄龙玉开发办、国土、公安、林业、税务、安监等15个黄龙玉产业开发与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黄龙玉矿山的龙新、象达两乡乡、村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县黄龙玉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郑明友通报了2015年黄龙玉矿山秩序管理工作情况,并安排了今后一段时期矿山管理工作任务;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通报了2015年黄龙玉矿石生产及公盘交易情况;涉及黄龙玉矿山的乡、村领导,县黄龙玉产业开发与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结合部门职能建言献策,对黄龙玉矿山治理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新光对搞好春节期间黄龙玉矿山秩序维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保护黄龙玉资源的认识;二是各司其职,履行好部门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能职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管好责任田;三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四是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保护黄龙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五是遵规守纪、保持清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决不允许参加入股开采黄龙玉资源,县、乡、村各级要从严管好用好利益分红资金。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孝平在会上指出: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乡、村三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共出动工作人员1900人次,车辆530台次,封堵矿洞160余个次,清理和扣押私挖盗采设备52台,使私挖盗采黄龙玉矿石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黄龙玉矿山的稳定。针对矿山秩序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赵孝平强调:矿山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乡村各级和全体护矿队员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黄龙玉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目标明确重点抓、县乡联动协调抓、持之以恒深入抓,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维护黄龙玉矿山秩序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