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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动态
省人大康仲明一行莅龙调研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7日 11: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4月26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仲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赵雪一行莅临龙陵,就我县养老产业发展问题、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副县长赵兴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梅香以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赵兴灿就我县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作汇报,赵兴灿指出,龙陵县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认真开展涉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基本保障制度,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及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老年人的各项待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老年人权益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二是整体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四是健全机制,确保老龄工作运行平稳有序;五是广辟渠道,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余热。在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二是营造氛围,优化留守儿童发展环境;三是加大力度,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调研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我县养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我县高度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建设,成绩可观。康仲明指出,在下步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上下联动,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的理念,培养法律、程序、制度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程序处理事务、按章办事的能力;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关爱,促其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县情实际,把与老年人、妇女儿童工作相关的福利措施落实到位,最终营造工作和谐、生活和谐、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会上,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提出意见建议。(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