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就业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根据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对230户农民工监测调查样本显示:2023年一季度保山农民工就业总体稳定。
一、保山市农民工就业监测情况
2023年一季度,保山市农民工调查监测样本共有230户,期内住户成员数为1059人,其中常住成员数为905人。调查样本中劳动力人数为745人,季末就业人数653人,同比减少48人,下降6.8%。
(一)就业结构呈现“三升四降”,从业趋势以本地农业自营为主
2023年一季度,保山市农民工监测调查样本中本地农业自营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3.1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的53.1%;本地农业务工占比上升1.9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5.1%;本地非农自营占比微幅下降0.2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的5.5%;本地非农务工占比下降3.8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的9.0%;外出从业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23.4%;其他从业人数占比上升1.2个百分点,占季末就业人数的3.5%;未从业占比下降2.0个百分点,仅占季末就业人数0.3%。

(二)本地非农活动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外出从业以第二产业为主
2023年一季度保山市农民工监测样本从事本地非农活动11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0人;第二产业52人,占从事本地非农活动的44.8%;第三产业64人,占从事本地非农活动的55.2%。
2023年一季度保山市农民工监测样本外出从业16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5人,占外出从业的3.0%;第二产业107人,占外出从业的64.1%;第三产业55人,占外出从业32.9%。
(三)外出从业平均月收入5000元以上人员增多,就业前景向好
2023年一季度,保山市农民工监测调查样本中,有167名外出从业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2000-3000元水平的有22人,同比下降12.0%;平均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有74人,同比下降28.8%;平均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的有71人,同比上升42.0%。
二、影响农民工就业的因素
(一)获得技术资格证的人数较少,缺乏市场竞争力。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获得初级技术职称只占季末就业人数的2.1%,而中级技术职称和高级技术职称则更少,分别占0.8%,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技术职称,占季末就业人数的比重高达96.3%,未获得技术认证的人员较多,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二)农民工岗位匹配率较低,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由于部分农民工知识技能掌握不够,没有一技之长,只能从事于劳动力密集型的工作,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收入相对偏低。对于一些收入较为理想的岗位招聘,由于农民工自身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的要求,所以出现了企业招工困难和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双向困境。
(三)留守老人和儿童增多成为了农民工外出打工就业的负担。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初衷是给自己的家庭增加收入和提升幸福感,然而外出务工必不可少的会导致家庭老人和孩子无人照顾,老人和孩子缺少陪伴久而久之产生心理健康问题,这无疑会减少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从工作和收入得到的获得感,而且还会增加其心理负担和压力,影响工作效率和外出务工的决心和信心。
(四)“零工经济”缺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难。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给农民工带来了许多就业的福利,使得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一是由于农民工对社保的认识程度不够,认为交社保没有用,所以选择了不交社保,从而导致保障缺乏,抗意外风险能力弱,影响工作与收入;二是由于打零工流动性大,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并没有给零工缴纳社会保险,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农民工外出务工,工资权益保障难,有部分农民工出现拖欠工资,讨薪难的问题。
三、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的建议
(一)聚焦实教实学,促进农民工技能提升。强化技能人才培训,提素质,长本领,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一是避免应付式教学、走马观花式教学,紧跟就业需求,系统、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保证“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二是将培训和技术资格认证深度融合,用技术资格认证检验培训的成效,提升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三是让参与培训的人员认识到学习技能的重要性,全身心的投入到技能培训中,真正培训出一批文化高、素质高、专业强的新型骨干农民工。
(二)聚焦“红色劳务”,持续深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近年来,保山市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在全市选取了试点村(社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就业的“红色劳务”模式,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截至目前保山市通过“红色劳务”累计转移就业5841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继续扩大“红色劳务”的影响力,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升级“红色劳务”模式,坚持把“红色劳务”输出作为增加人民群众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聚焦监管服务职责,当好农民工的贴心“娘家人”。一是从保民生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大局出发,紧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二是加强对企业进行监管,杜绝企业社保违规行为,维护农民工社保缴纳的合法权益。三是高度重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问题,消除农民工外出就业顾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着力强化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的职能,逐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留守老人、儿童关爱工作的联动机制。发挥好村(社区)基础功能作用,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依托“家庭教育服务站”、“便民服务站”,为留守老人、儿童提供更多的关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