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36-4/202512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税务局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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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确保法治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2025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学习7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4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4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2025年,1至11月组织税收收入66561万元,同比增长2511万元,增3.92%;1至11月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100095万元,同比增长41万元,增0.04%。二是强化风险管控,抓实堵漏增收。2025年以来,实现堵漏增收4084万元,占税收收入的7.82%。三是多措并举强化欠税清缴,2025年1月至10月清缴欠税5079万元,欠税变动率为-39.37%,陈欠清理进度达上级下发任务的42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务系统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2025年我局未新制定和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前无现存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权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龙山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镇安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勐糯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并在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发布。二是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1户扣缴义务人处少缴税款金额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次;对龙陵县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15套抵税房产无法完成拍卖、变卖实现变价抵税开展法制审核后,依法依规返还被执行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聚焦执法规范性,对202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全量大排查,将发现问题反馈办理部门并辅导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培训2场次,纠正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适用法律错误、定性不准确、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有效扭转重实务、轻法治的现象,提升了税务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截至12月4日,今年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201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1件,简易处罚200件,罚款总额45258.49元;受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66件,全部为首违不罚案件。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实执法资格考试督学备考工作,202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加强日常保密管理。严格落实党管保密原则,县局党委听取保密工作汇报1次,向上级党委汇报保密工作1次,开展全员保密培训1次、保密谈话10人次、保密检查1次,有效排查了风险隐患,筑牢了保密防线。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健
一是充分发挥龙陵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作用,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立争议调解室,由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为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咨询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是认真落实《龙陵县税务局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畅通缴费人诉求表达和维权渠道,提升缴费人权益诉求便利度,源头化解征缴争议。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紧盯发票领域违规风险,通过提取分析200余万条发票数据,发现3户企业存在虚开或接收虚开发票的风险,已移交稽查立案;结合本地税源结构,借助全国硅企业税收风险指标模型,通过链条式穿透分析,识别出3户硅企业的前端木炭企业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行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76万元;通过构建批发零售行业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分析识别发现1户企业取得异地搬迁补贴满5年未确认收入行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164.93万元;紧盯自然人股权转让等风险,通过系统内数据与市场监督管理等外部门数据比对分析,识别出32户企业存在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行为,补缴个人所得税500余万元;结合上级下发制造业企业风险指标模型,识别2户企业存在少缴增值税、所得税等行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556万元。二是监管成效突出,从监督工作中提炼督审通报、典型案例、督审建议被省市局采用4篇,积分排名全市第一,今年县局因此项工作获得市局加分0.4分。三是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尽职免责适用清单(试行)》,2025年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究3人次,适用尽职免责1人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流程完结率均为100%,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率为100%,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四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管理。2025年,龙陵县税务局在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条,其中,行政执法主体公示1条、执法人员清单1条、权力和责任清单6条、普通程序处罚1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欠税公告4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征管质效明显提升。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化数电票运用,拓展手机APP、云闪付等线上缴费渠道,实现税费申报、社保缴费等高频事项“掌上办”;完善“5C+5R”监控评价体系,通过指标管控夯实征管质量。二是优化服务便捷高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即诉即应”、“快速办”、“一窗办”、“批量办”等服务举措,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15件;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服务窗口从12个压减至4个,日均人流量下降70%以上;线上业务办理率从一季度的80.18%提升至三季度90.79%。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党委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5年召开党委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党委书记、局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法治课1次,开展年终述法1次。持续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年内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办公室会议4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依法治税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龙陵县税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全员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每年都采取了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死角和盲点,少数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高。二是少数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足。税收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足,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存在执法风险隐患。
原因主要是:一是税收普法宣传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二是执法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精确执法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法治思维融入征管服务全流程,确保税收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始终把法治工作与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税费政策、防范税收风险等重点任务同频共振,既通过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税收秩序,又通过精准法治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切实把全会精神体现在护航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的实效上。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的文件要求,以及省局、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有效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升税收普法效果,把普法融入税收治理全过程
坚持“民之所望、普法所向”的理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打造立体化普法宣传矩阵,增强纳税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紧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法治主题活动,聚焦结构性减税降费、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着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能、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税收支持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等重点工作,多维度展现税务工作亮点成效;持续开展税费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加强人民群众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解和认同,推进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四)持续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类”的作用,主动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变过去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过去分散监督为全面监督、变过去追责式监督为沟通式纠错。二是持续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对税务登记、申报管理、政策执行、行政处罚等方面开展风险扫描,督促落实《征管质效监督建议书》,进一步提升事前事中风险防范能力。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