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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管理
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涉案100余起!龙陵警方成功打掉两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团伙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14:53 浏览:[] 作者: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近日,龙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市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昆明、德宏警方的协助下,连续作战,成功打掉一个境外电信诈骗团伙、一个境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手机12部、轿车1辆、银行卡37张,涉案资金流水达250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余起。

近期,龙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象达镇王某肖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并于4月6日将其抓获。经过深挖审讯、深入分析研判、细致摸排和缜密侦查,发现彭某稳、杨某文等多人均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重大嫌疑,是一个专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团伙。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进一步摸清团伙成员结构、活动规律等。然而,该团伙警惕性高,频繁更换作案窝点,给抓捕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专案组克服疫情影响等多种不利因素,在获悉犯罪嫌疑人彭某稳等人在昆明市官渡区活动的轨迹后,组织民警连夜驾车前往昆明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于4月13日晚在昆明市官渡区某酒店内将欲再次实施诈骗的彭某稳等4人抓获。经过缜密布控,4月18日,抓捕组又在芒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邵某周等3人。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邵某周、彭某稳、王某肖结伙偷渡至缅甸,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对境内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于2021年7月份回国后,又邀约杨某楼等4人,在明知为网络赌博、裸聊等信息网络犯罪提供资金支付、转移结算违法的情况下,仍然为上线提供收款、转账等洗钱业务,从中非法获利。同时,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售卖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邵某周、彭某稳等人均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新型犯罪的“毒瘤”,“跨境犯罪没有通向富裕的黄金,而是通往犯罪的陷阱。”龙陵警方提醒,要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前往境外“淘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和意识,谨记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贪图非法利益,坚决与电信网络诈骗划清界限,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不要以任何方式参与偷越国(边)境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警方将重拳出击,严打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让我们共同携手防范偷越国边境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信罪”?因为电诈犯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你知道了吗?不要非法出售银行卡!

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掉落馅饼,你的这些闲置的“银行卡”很重要,它们就相当于电诈犯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

所以对电诈犯来说,银行卡当然是买得越多越好。自然,把银行卡售卖给电信诈骗犯,也就成了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

“帮信”类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