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1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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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编制印发《〈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龙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法治龙陵建设指标体系》《龙陵县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龙陵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022年龙陵县虽不是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候选县,但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云治省办〔2022〕5号)要求,对照《龙陵县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召开工作部署会议3次。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派出4个督察组对全县10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并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限期整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委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印发《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对外公布。2022年县级共承接完善发布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发布率100%。县政务服务中心,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均设置了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站)。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类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县级1430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进驻率100%。不断提升“办事通”用户注册量,实名认证率和办件量。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跨省通办”业务31705件,“省内通办”业务7274件。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87.16%。二是缩短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使用“一窗通”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将企业开办时间严格压缩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了零见面办理业务。2022年龙陵县共通过“一窗通”办理企业设立登记302户,企业“好差评”评价满意率100%。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及全程电子化应用。严格遵循除64项前置审批事项外,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前置审批手续。三是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力度,强化通用执法、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模块应用和风险预警线索处置、反馈,实现审批、监管联动,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认领事项149项,监管事项认领率为100%。完善检查实施清单122项,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为100%。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抓手,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2022年各部门共归集涉企信息2966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制定了《龙陵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试行)》,确保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体系。2022年9月16日县政府办制定下发《关于抓紧编制龙陵县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的通知》,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进行征集、研究、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2年,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系统提供合法性审查29件。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对龙陵县59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告示公告。严格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均按要求明确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按规定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2022年抽查了行政执法案卷143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99件,优秀案卷99件,行政处罚案卷44件,优秀案卷41件,合格案卷3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组织全县382人参加2022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实际参加358人,合格319人,通过率89.1%。2022年全县上报法制督察证申领15人,换发39人。三是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加强与县政协的工作联系与对口协商。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4件,政协提案102件,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1月29日,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定《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共计250类538项。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118项,各成员单位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和自建平台制定完成抽查计划118项,抽查完成率为100%。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主动排查、主动化解,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边境治理等领域,重点关注婚恋纠纷、林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占比大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及命案案件的发生,重点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和命案可防可控工作,做到辖区内矛盾纠纷100%排查到位,化解不了的,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引导劝解,将风险降到最低。2022年,全县累计调解矛盾纠纷404件,调解成功397件,签订协议397件(其中口头协议120件,书面协议277件),调解协议已履行378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7.87万元。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98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1件,预防纠纷32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成立龙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开展行政复议案件2件,完成行政应诉43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印发了《龙陵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试行)》。2022年以来,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37件,其中一审阶段5件,二审阶段32件。已开庭35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5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2022年以来,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00余次。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与“党的二十大知识问答竞赛”“2022年云南省宪法知识在线答题”等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氛围不浓厚,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示范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亮点不够,法治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督察检查,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以“一颗印章管审批”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实施效果。四是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100%。六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建设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