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3-04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自然资告字〔2023〕07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出让人)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龙陵县龙山镇530523100105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拍卖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530523100105GB00562号等18宗地位于龙陵县龙山镇龙山社区、赧场社区,总面积0.2728公顷(实际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情况为准)。详见以下列表:
标的编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单价 (元/㎡) |
拍卖 起始总价 (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商业 占比 |
||||||||
标的1 |
530523100105GB00562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20.72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4 |
≤99% |
≤27%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7500 |
905400 |
标的2 |
530523100105GB00563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20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4 |
≤99% |
≤27%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7500 |
900000 |
标的3 |
530523100105GB00564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57.58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4 |
≤99.1% |
≤27%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7500 |
1181850 |
标的4 |
530523100105GB00565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72.53 |
住宅用地 |
≥1,≤2.2 |
≤62% |
— |
住宅70年 |
5400 |
931662 |
标的5 |
530523100105GB00566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84.21 |
住宅用地 |
≥1,≤2.2 |
≤58% |
— |
住宅70年 |
5400 |
994734 |
标的6 |
530523100105GB00567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195.9 |
住宅用地 |
≥1,≤2 |
≤55% |
— |
住宅70年 |
5400 |
1057860 |
标的7 |
530523100105GB00568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209.21 |
住宅用地 |
≥1,≤2 |
≤51% |
— |
住宅70年 |
5400 |
1129734 |
标的8 |
530523100105GB00569 |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
241.31 |
住宅用地 |
≥1,≤2 |
≤47% |
— |
住宅70年 |
5400 |
1303074 |
标的9 |
530523100104GB02094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
129.7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5 |
≤99% |
≤2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972750 |
标的10 |
530523100104GB02095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
139.02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5 |
≤99% |
≤2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1042650 |
标的11 |
530523100104GB02096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52.7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1145250 |
标的12 |
530523100104GB02097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67.71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1257825 |
标的13 |
530523100104GB02098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52.66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1144950 |
标的14 |
530523100104GB02099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32.56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994200 |
标的15 |
530523100104GB02100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12.84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846300 |
标的16 |
530523100104GB02101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105.04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787800 |
标的17 |
530523100104GB02102 |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
78.33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587475 |
标的18 |
530523100104GB02105 |
龙山社区钟家寨组(龙山南路旁) |
156.17 |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1,≤4 |
≤99.5% |
≤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500 |
1171275 |
竞价阶梯 |
5000元/地块·次;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
|||||||||
竞买保证金 |
10万元/地块;交纳一份保证金10万元,可参与18个地块中任意一块地的竞买,可以成交一个地块,以此类推,多买多交。 |
|||||||||
说明: (一)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为准,委托人、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做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二)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竞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三)18宗土地以每一宗作为单独的标的进行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经拍卖师落槌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成交,竞得人必须将设计方案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㈠ 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签章);
⑵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
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⑷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⑸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
⑹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
⑺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㈡ 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携带副本原件);
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
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带身份证原件);
⑸ 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㈢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⑶ 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⑷ 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⑸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㈣ 参加竞买前,需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地块自行踏勘,对拍卖文件及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注: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本公司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缴纳竞买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到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窗口办理竞买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6时(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日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缴纳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727 2360 5100 4892
联系电话:0875-3126878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6日15时在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
八、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契税、印花税具体征收标准按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费(土地出让金)、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37%收取)由竞得人承担,拍卖佣金于拍卖当日付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㈠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
㈡竞得人在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㈢交地时间: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后7个工作日内交地,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㈣交地条件:现状交地。
⑴ 老饶宴会厅旁530523100105GB00569号宗地目前通道未通,竞得人在建盖房屋时自行解决;
⑵ 该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在建盖房屋时应自行退让房屋施工缝,如遇到矛盾纠纷自行商议解决。
⑶ 建设中如遇地下隐性设施及地上建构筑物需要迁建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㈤规划条件及建设期限:严格按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陵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龙地规件〔2023〕1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且房屋建设面积、高度、层数、外观立面等以公示图为准。各宗地设计方案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且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竞得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㈥ 报名人员、缴纳保证金人员和成交人员三者应保持一致。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87567618、15912556101;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875-6127482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