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21-0728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自然资告字〔2021〕16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L-S-37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龙自然资告字〔2021〕13号)要求,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L-S-37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L-S-378号宗地共计2786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2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起始价为4513.644万元。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2021年7月27日,申请竞买人经过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网上在线竞价,最终由龙陵维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肆仟伍佰壹拾叁万陆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4513.644万元)竞得位于龙山镇赧场社区L-S-37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
联系方式: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段股长。
电话:0875—6127482。
特此公告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