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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0-022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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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永康路530523100306GB00004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告字〔2020〕8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宗地位于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永康路国有建设用地1宗(9个地块),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兼容商业≤2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竞买保证金每地块10万元,每缴纳10万元可参与任意一地块竞买,依此类推。

宗地号:530523100306GB00004

序号

宗地

编号

面积

(m2)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起

始单价

(万元/m2

拍卖起始总价(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建筑密度

商业占比

1

530523100306GB00004-1

114.88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74.672

10

2

530523100306GB00004-2

106.01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065

10

3

530523100306GB00004-3

106.01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065

10

4

530523100306GB00004-4

106.01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065

10

5

530523100306GB00004-5

106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

10

6

530523100306GB00004-6

106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

10

7

530523100306GB00004-7

106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

10

8

530523100306GB00004-8

106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9

10

9

530523100306GB00004-9

105.99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0,

≤5.0

≤97%

≤2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0.65

68.8935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报名须知:1.竞买人在报名和参加拍卖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司、企业参加竞买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参加竞买前,需按相应标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签订《竞买协议》,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交纳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佩戴口罩到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办理竞买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拍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0年3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3月12日15时在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

七、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1.48%收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于拍卖当日付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

2.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7日内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 3‰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向出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后 7个工作日内交地。

4、交地条件:现状交地。

5、规划条件及建设期限:严格按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陵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龙地规件[2019]35号)要求,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竞买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九、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人:杨先生13987539717、杨女士13987540425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段股长 0875-6127482

十、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银行帐号:53001727236051004892

联系电话:0875- 6120597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