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zwfw/201910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
文号 | 浏览量 |
交易编号:llcqjy2009004
受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的委托,我公司将对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位于新塘房林区县级样板林林木采伐处置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概况:位于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新塘房林区县级样板林(顺康硅厂旁边),拍卖标的预计出材量原木约2302.2m³(其中:小头直径4-8㎝预计出材921m³,10㎝以上预计出材1381.2m³),树种为杉木、秃杉,原木参考价小头直径4-8㎝(含8㎝)材长4米以内(含4米)每立方230元、小头直径10㎝以上(含10㎝)材长4米以内(含4米)每立方510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下午15时。
三、拍卖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0月21日止,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林区小班。
五、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企业法人等均可报名。
六、报名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9年10月21日17:00时前(款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由报名人账户(企业报名由企业账户)汇入(户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银行帐号:53001727236051004892。联系电话:0875- 6120597),凭保证金交款单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公司报名处(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必须将成交价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按拍卖法第39条办理。
2.买受人进场采伐林木作业须服从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向林场缴纳5万元履约(安全)保证金至林场指定账户,履约(安全)保证金待林木采伐、拖运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
3.所采伐的林木原木小头直径4㎝以上(含4㎝)材长4米以内(含4米)或小头直径8㎝(含8㎝)材长2米以内(含2米)必须合理造材,超过4米以上造材,材长每4米检尺一次,伐桩高度不得高于10㎝(含10㎝),伐区剩余物采取切断堆积的方法清理。在林木采伐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服从林场管理,要控制树倒方向,防止压损幼树及其它阔叶树,采伐结束按实际检尺方量结算,所缴成交价款多退少补。
4.拍卖公司佣金按45000元收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当天支付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5.买受人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采伐完毕,采伐过程中道路维修费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6.未竞得者的保证金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无息退还至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林木成交价款,买受人向林场缴纳林木价款、履约(安全)保证金后退还买受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拍卖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委托单位: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张先生0875-6121520
监督单位: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0875-6121833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6120597
拍卖单位: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姚先生15087536412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