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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31024-00019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0-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实施规范(县级权限)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000120332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县级权限)【000120332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县级权限)(00012033200301)

4.设定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5.实施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八条

(4)《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GB/T 15569-2009)

(5)《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GB/T 8371-2009)等国家标准

6.监管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7.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经检疫不带植物检疫对象,可以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第二十条试验、示范、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事先经过植物检疫机构检疫,查明确实不带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4.许可证件名称:产地检疫合格证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缩减审批时限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实现“互联网+”监管。二是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全程监管要求。三是完善后续检查制度,督促经营者按照要求使用产地检疫合格号,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查处并公开结果。四是强化许可服务,提高许可服务效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职植物检疫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农业植物繁育基地信息,原种检疫证明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GB/T 8371-2009)等国家标准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受理/不予受理

现场勘验

检验、检测、检疫

不予/准予颁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GB/T 8371-2009)等国家标准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部分情况下开展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依法进行检测、检疫、鉴定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产地检疫合格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1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农业植物检疫单证的通知》附表 产地检疫合格证样式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

十五、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