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职权下放至县级后,不仅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方便了我们就近就地办理,还可以随时咨询办理进展情况,对于我们企业和劳动者来说简直太方便了!”龙陵县某企业经办人员高兴地说。
从今年5月1日起,工伤认定职权下放至县级人社部门,由县人社局以本部门名义做出工伤认定相关决定,并负责处理工伤认定案件所涉及的信访咨询、投诉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自职权下放以来,龙陵县人社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切实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使职工群众在每一个工伤认定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人社政策“五进”等活动,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排查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事故风险,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目前,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件,依法认定工伤6件,已认定的工伤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制度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受伤害职工基本权利的前提条件。”龙陵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工伤认定案件会商、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牢牢守住工伤基金安全,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供稿/梅凌霄 屈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