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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云上法庭”发挥大作用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08:22 浏览:[] 作者:洪彩云 来源: 打印

11月17日,龙陵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远程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王某如愿拿到了所欠劳务费。“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真想不到我不用经历任何舟车劳顿,用一部手机就要到了劳务费”!当事人王某在电话里感激地对承办案件的杨法官说。

2023年6月,被告苏某以为龙陵县某公司施工为由,向王某租用挖掘机一个月,双方口头约定,每天租金1000元,不管苏某实际施工多少天,都以一个月30天计算和结算。双方谈妥后,王某将挖掘机从县外运送到龙陵县内苏某指定的某工地。后苏某向王某出具一份欠条,承诺于2023年7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欠王某的30000元劳务费。后经王某催讨未果,遂向龙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承办人杨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王某、苏某进行调解,因二人现均不在龙陵境内,且案涉的标的额较小,在取得两人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采用远程调解的方式进行了开庭调解,经过调解,苏某即时向王某支付了30000元的劳务费。

近年来,龙陵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信息化手段实现异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诉讼服务,免去了外地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辛劳,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效率。2023年以来,龙陵县人民法院共通过“云上法庭”审理、调解纠纷75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

下一步,龙陵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云上法庭”的审判职能,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供稿/龙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