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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2-102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补齐教育短板 发布日期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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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完中、各中心学校、职中、特校、县幼:

现将《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教育工作宣传力度,推动教育宣传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更好地展示龙陵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本、师以从教为荣”浓厚氛围,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2〕107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扎实开展教育宣传工作,讲好龙陵教育故事,传递龙陵教育声音,为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县提供舆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县教育系统政治理论学习得到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得到全面夯实,教育外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县、校专(兼)职宣传工作人员(教师)配备率达100%,教育类宣传信息在国家、省、市、县级媒体数量明显增多,对社会及公众的教育宣传氛围广泛加强并深入人心,将教育宣传工作情况纳入教育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龙陵县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并跟踪督查、考核问效系统内宣传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宣传信息。

(二)健全完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机制。制定《龙陵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宣传工作纳入各学校(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纳入局机关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年终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差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三)亮明信息报送要求。1.把握信息报送的重点。信息报送要遵循“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着眼教育工作大局,紧扣上级决策要求,突出大事要情和热点、难点、亮点工作,确保信 息动态与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同步。2.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新闻信息要坚持时效性原则,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信息,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格式规范、文字精炼、逻辑清晰、数据准确、突出新意。新闻信息要按照目标要求按质按量报送,严格审核把关,并对报送信息的 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规范信息报送的标准。信息报送稿件一般应以电子版(文档格式Word或WPS)进行报送,可适当报送高质量的图片及音视频素材(图片格式JPG,音频格式MP3,视频格式MP4)。稿件以邮件方式报送的以单位(科室)加新闻标题作为名称,照片、音视频要与文字稿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包以新闻事件名称命名)发送,并在稿件末尾注明撰稿人、审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县教育体育局每年举办1期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班,采取授课辅导或参观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宣传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宣传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舆论引导能力。各学校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加大宣传工作骨干力量的培养力度,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网络体系。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报送员,专职负责宣传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上报信息报送员的信息(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至党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鲁燕南,联系电话:6123173。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基础宣传。全面加强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推送和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各学校全面推广“保山教育体育”和“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确保教师全员关注,并积极向家长、社会推广。“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做到每个工作日更新,教育体育局机关宣传栏全年更新2次以上,各中小学校宣传栏和班级黑板报全年更新4次以上。

(二)突出主题宣传。紧紧围绕“双减”“五项管理”、教育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书香校园、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新高考、教育信息化、党建高质量引领教育高质量、清廉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策划新闻选题、丰富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向上级推送优质稿件。紧扣时事热点,做好各种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报道,多维度呈现群众对龙陵教育发展变迁的感受和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期盼。

(三)强化典型宣传。深入挖掘推出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充分报道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创新育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绩,全面展示全县教育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亮点、新成就。走进教学一线,捕捉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生动事例、真实细节,讲述身边发生的感人教育故事。

(四)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向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云南日报》《云南教育》等国家、省级主流媒体投稿,同时及时向市、县级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典型事迹、工作经验、调研报告等内容。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粘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广泛利用黑板报、展板、标语、校报校刊、QQ、微信等平台和形式,对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和优秀师生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氛围,确保教育宣传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严肃纪律,严格信息审核。确保教育宣传和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育工作现状,力求做到事实准确、观点鲜明、行文用词规范,杜绝报送情况不明或无法确定其准确性的新闻或信息。

以往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龙陵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2.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报送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龙陵县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准确评价和考核各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为建设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四所完中、10个中心学校、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龙陵县幼儿园、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基准分100分。同篇稿件(同条信息)被多级媒体采用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在非保山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保山教育工作情况》和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以外的其它县级媒体及以上发表的宣传信息每月统计上报一次。

1.教育宣传管理(30分)

(1)领导重视(20分)。①教育宣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健全。 成立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确,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人员到位、措施有力(5分);②重视教育宣传工作,认真制定教育宣传工作计划,教育宣传工作有总结(5分);③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道的管理。有操作性强的奖惩措施等,严格执行重大宣传题材报送、报批制度(5分);④积极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信息报送及时,质量高(5分)。(2)队伍建设(10分)。①明确专(兼)职通讯员,并建有通讯员档案,通讯员写稿积极性高,效果好(5分);②积极为宣传工作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不作要求)(5分)。

2.完成目标任务(70分)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每月报送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被县级媒体以上(含县级)采用全年不少于10条(每少一条扣7分)。

各学校每月报送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2月份、8月份可不报),未完成报送任务的每条扣1.5分。每年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 条、市级媒体采用2条、县级媒体采用5条,未完成采用目标任务的,按省、市、县每条5分、3分、2分标准从年度基准分中扣减,直至扣完为止。开设微信公众号的每个星期有更新,不达标的每次扣0.2。广泛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展板、标语、校报校刊、QQ、微信等平台和形式,对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和优秀师生进行宣传。各中小学校宣传栏和班级黑板报全年更新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2分)。

(二)加减分

1.加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完成一条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

2.减分。因工作失误造成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或报送信息失实的,迟报每条扣5分,漏报每条扣5分,报送失实信息的每条扣10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结果运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每月通报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教育宣传、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年终对照计分标准累计全年得分,分别评出全县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考核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校长任期目标考评内容。

(二)先进单位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校全年累计得分情况评选确定。先进个人各学校结合信息撰写报送和采用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确定。

(三)对荣获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县教育体育局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成效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报送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

姓名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