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7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补齐教育短板 | 发布日期 | 2022-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按照“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招生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原则,特制定龙陵县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平有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小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依据各小学的办学规模和承载能力进行合理划片,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应收尽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三)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
三、招生对象
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一)县城周边学校
1.龙山镇龙山小学招生范围:龙山镇龙山社区及龙华社区适龄儿童。
2.龙山镇白塔完全小学招生范围:龙山镇白塔社区及云山社区适龄儿童。
(二)乡镇学校
乡镇招生范围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数量、学位情况,科学合理划片到校。
五、招生方式
(一)县城周边学校
龙山镇龙山小学,龙山镇白塔完全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总体原则,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承载能力应收尽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如在片区学校招生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学生根据就读意愿选择到龙陵县城区周边相对就近的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乡镇学校
各乡镇中心学校一是对各招生学校所辖片区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建立生源信息台账;二是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发放龙陵县中小学入学通知书;三是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入学报名时间到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日程安排
7月25日:各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8月20日:现场报名;
8月28日:报到注册;
8月29日:开学上课。
六、招生地点
各招生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并与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诚信招生承诺书,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 籍随人走”原则,及时建立学籍信息。
(二)强化入学责任。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联动,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招生宣传。各学校要深入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利用校园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同时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方案,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举报电话等信息,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八、招生纪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招收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法定监护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材料审核、报名登记等事项,造成后果,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自作主张、自出政策,干扰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招生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校园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受理违规招生和违规接收转学学生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查处,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875-6123413
附件:龙陵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