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111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执法机关罚没财务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文号 | (2023第013号) | 浏览量 |
(2023第013号)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1日接到曼海边境检查站移交的疑似非法走私酒水1批共计2160瓶洋酒(标有MARTELL字样的洋酒1200瓶,标有Hennessy X.O字样的洋酒120瓶,标有Hennessy字样的洋酒600瓶,标有MARTELL X.O字样的洋酒240瓶。
因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04号令)要求,请货主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联系电话:0875-612339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