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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11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执法机关罚没财务处理 发布日期 2023-11-06
文号 (2023第01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主货物的认领公告

(2023第010号)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日接到芒颜边境检查站移交的疑似非法走私酒水1批共计120瓶洋酒(标有MARTELL字样的洋酒120瓶)。

因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04号令)要求,请货主在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联系电话:0875-612339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龙陵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