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04-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诊疗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服务时间
(一)门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17:30
(二)急诊服务时间:17:30-次日08:00(节假日不休)
(三)病房探视时间:新生儿病房探视时间,早上08:00—9:00,晚上:20:00—21:00(其余病房病人无特殊情况全天均可)
(四)各项服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14:30-17:30
二、专业介绍
可开展儿童常见病的诊断和诊疗、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体检、生长发育评估、营养指导、骨密度测量、疫苗接种、发育行为评估、精神发育迟滞、语言及言语发育障碍、学习困难、孤独症与社交问题、多动症、小儿推拿、穴位贴敷疗法、电动排痰、中频脉冲式治疗、雾化吸入、经皮胆红素检测、血尿常规、阴道微生态检查、优生优育、甲功六项、性激素六项、妇科常见疾病诊治、妇女两癌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盆底功能康复治疗、宫腹腔镜、剖宫产手术、产检、母婴康养等。
三、住院须知
(一)办理住院的手续和流程
门诊医师诊察后开具住院证→携带住院证、身份证/医保卡前往收费室办理入院→携带住院证、前期门诊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前往住院部登记→住院部登记并安排床位。
(二)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1.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监察办公室,电话0875-6122907。
(8)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9)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我院文明服务缺陷管理电话0875-6122907,欢迎您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进行监督。
2.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
(4)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号服,不要穿病号服外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您应进食医院营养食堂的配餐。
(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10)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11)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2)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14)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5)普通病人不得陪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6)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7)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18)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9)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四、预约诊疗
(一)预约途径
1.当面预约:根据患者情况当面与医生预约下次诊疗时间
2.电话预约:医生根据病人复检时间,电话通知人员到我院诊疗
3.微信预约:不同科室根据科室人员情况建立微信群,指导相应人员相应时间到我院诊疗
4.团体预约:适用于儿童体检、两癌筛查、先心病筛查等大型公益性检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接诊相关事项及流程准备,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动员
(二)预约流程
1.当面预约:患者就诊结束→向医生提出下次诊疗预约请求→医生根据病情和诊疗安排确定时间并记录在病历本→按预约时间就诊,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就诊及时联系医院取消预约。
2.电话预约流程:医生确定患者复检时间→拨打电话通知患者→患者接到电话后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接受或拒绝预约→若接受预约,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记录→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就诊,如需取消预约提前通知医院。
3.微信预约流程:科室建立微信群→患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由医护人员邀请加入微信群→患者在群内发布预约请求→医护人员确认预约并通知患者具体就诊时间和注意事项→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就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就诊在群内或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取消预约。
4.团体预约流程:医院确定团体检查项目和时间→与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动员→团体负责人收集人员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给医院→医院安排接诊事项并通知团体负责人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团体负责人通知参与人员→参与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检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检查时间医院及时通知团体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三)注意事项
1.预约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医院进行预约确认和后续的诊疗服务。
2.预约成功后,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到达医院,办理挂号等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就诊,应提前通知医院取消预约,以免影响其他患者的就诊和医院的资源利用。
五、检验检查
(一)超声及影像检查
1.检查流程
接到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候检区等候检查→录入信息→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呼叫受检者→按检查要求告知注意事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报告,告知诊断医生。
2.注意事项
(1)患者等待检查时,医务人员主动介绍各种超声检查注意事项,让患者按序候诊。
(2)医生检查时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动作轻柔、严肃认真,保护患者的隐私,男医生对妇女敏感部位作超声检查时,必须有女护士或女医生在场。
(3)检查结束,主动向患者介绍检查结果(需执行医疗保护制度者除外)。
3.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检查结束即可跟医生领取。
(二)检验检查
1.检验检查流程
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缴费-血液标本检验(贫检验申请单到检验科采血窗口采血)/大小便标本检验(到检验科1号窗口领取容器留取标本)/其他标本(开单医生按标本采集运输指南采集标本或指导病人采集送检至检验科)-检验科接收标本完成检测-到检验科取报告窗口取报告单-获取检验报告。
2.注意事项
(1)抽血前一天勿暴饮暴食(尤其是饮酒),保证足够睡眠,避免影响结果。
(2)抽血前请将衣袖卷至肘关节以上5厘米。
(3)如有晕针、晕血史请及时告知抽血医生,以便做好预防措施。
(4)采完血后按压2-5分钟后请将棉签扔进医疗废物(黄色)垃圾桶内,
(5)请自觉排队,谢谢您的合作!
3.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1)血液检验:血常规、血型鉴定、快速CRP检测 ,送检后30分钟到检验科窗口领取。
(2)血液检验:凝血四项,送检后1小时到检验科窗口领取。
(3)体液检验:尿常规、尿妊娠试验(HCG)、大便常规检查、白带常规检查,送检后30分钟到检验科窗口领取。
(4)生化检验:常规生化,一个工作日后到检验科窗口领取。
(5)免疫检验:常规项目,一个工作日后到检验科窗口领取。
六、分级诊疗
(一)县域内双向转诊流程
1.上转流程: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医疗机构)就诊时。经首诊医疗机构确认无法诊治的,接诊医师在征得家属同意后,上报给单位分管医疗业务副院长,填写龙陵县医共体双向转诊(上转)单,并主动与县级医疗机构相应科室做好沟通对接。
2.下转流程:县级医疗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参保患者可以转往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在告知患者及家属病情及下转治疗方案并取得同意后,主治医师填写龙陵县医共体双向转诊(下转)单,科主任审核签字后转往基层医疗机构,并主动与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沟通对接。
(二)县域外转诊流程
因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直接向县域外转诊的,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按方便、及时、就近、快捷的原则就近转诊,
转诊流程为:接诊患者后,通过评估确需向县域外转诊的,向专业组组长报告(如有争议,专业组应组织讨论),提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转诊。
七、社区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增补叶酸、两癌筛查、基本避孕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
八、特需诊疗
(一)产科及妇科住院特需服务:24小时陪护、术后餐、产后月子餐、特需病房、特需套房、物理分娩镇痛(导乐)、婴儿托管、产后分娩特需服务、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麻醉恢复室监护、
(二)母婴康养提供服务:婴儿洗澡、婴儿水疗、婴儿抚触、婴儿推拿、中药熏蒸、中药洗头、药浴、子宫复旧、乳腺治疗、足浴、艾灸、肩颈推拿、皮肤护理、腹直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