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30920-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诊疗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分级诊疗:
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
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系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参加医保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转诊机构:龙陵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报龙陵县会诊转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