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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30915-0001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诊疗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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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人民医院社区服务

1.传染病疫情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县医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检验科反馈阳性结果及临床医生诊断发现40种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规定时限实行网络直报(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其它传染病24小时),疫情人员负责每日在传染病报告系统审核电子版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无误后打印纸质版。

2.预防接种。妇产科负责本院出生儿童的乙肝疫苗、卡介苗24小时内第一针的预防接种工作,并进行信息登记工作。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卡介苗首针接种工作,医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艾滋病管理。艾滋病阳性标本由医院专人按程序填写相关信息表送县CDC复检。艾滋病抗病毒点接受CDC转介的艾滋病人入组治疗,及时评估病情入组治疗并填报艾滋病人个案随访表。

4.落实“三病”监测。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咨询检测。落实“逢孕必检、首诊负责”,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12+6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孕晚期(28-32周)、分娩前再次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临产时才首次到医院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获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分娩前经检测未能明确感染状况的孕产妇,原则上应按照感染者处理,及时提供消除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和安全助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