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120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扩大有效投资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文号 | 龙发改农经〔2023〕344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陵县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水发〔2023〕15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龙陵县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耕地重要基础设施,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运行,保障农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拟同意实施龙陵县山洪沟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山洪沟治理项目。
三、项目单位:龙陵县水务局。法人代表:黄正辉。
四、建设地点:龙陵县。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上龙河、赧等河、小白龙河、河冲河、平达河、黄草坝河、闷寨河、堵墩河、铁厂河、碾子房河、大水田河11条进行治理,治理长度55千米,排涝面积0.8万亩。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投资为12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八、项目建设时间:2024年2月至2025年12月。
九、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同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并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流程要求,及时完善平台相关资料。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