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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852088X/202309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发布日期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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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目录及量化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政策措施;

(二)制定涉及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构认为应当纳入重大决策目录的其他事项。

三、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应对退役军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本部门实际,明确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各承办股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