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30912-000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站、队:
现将《2023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股室、站、队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股室、站、队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三、各承办股室、站、队要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类别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区划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2023年12月 |
2 | 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2〕63号) | 规划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