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911-0002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一、编制、变更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二、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拟定或者修改区片综合地价;
三、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自然资源重大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