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913-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文件精神,《龙陵县民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股室、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股室、下属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民政事业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民生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股室、下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3年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龙陵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民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定依据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间 | 决策事项层级 |
1 | 《龙陵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民政局办公室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否 | 2023年 | 县级 |
2 | 《龙陵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股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保政发〔2021〕6号) | 否 | 2023年 | 县级 |
3 | 《龙陵县民政局关于核定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请示》 | 慈善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 | 是 | 2023年8月 | 县级 |
备注:
1.本目录清单可以根据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2.本目录中的“决策依据”,主要参考其公开发布版或其公开发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