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9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
文号 | 浏览量 |
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龙陵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服务、流浪乞讨以及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等民政领域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五年规划,以及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殡葬殡仪服务设施布局等重点专项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对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事项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标准如下:
(详见附件)
龙陵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