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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4082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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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