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4040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征地管理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文号 | 浏览量 |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尚未解决权属争议的不予登记”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侵 犯”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 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第十九条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 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 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 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 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 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
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 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 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
答:不动产登记包括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 移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 封登记等类型。
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 情况、不动产坐落情况、申请的具体事项等;申请人、代理人 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以证明登记申请人的身份;相关 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 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能够说明与登记 事项有关的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