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310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征地管理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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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基础保障,要想解决好我国人口的吃饭问题,就必须守住耕地这个“饭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了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五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三米。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五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六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和载体,进行耕地保护,我们要采取“长牙齿”硬措施,打好“基础”,做好土地的“保护罩”,让每一寸耕地都能成为“填饭碗”的沃土,做到“手里有地、碗里有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