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1904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征地管理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9-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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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3日,象达镇党委书记李碧艳支持召开朝阳公墓林地及旱地征收工作会,专题研究朝阳公墓林地及旱地涉及仿野生种植石斛的补偿标准。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根据当前公墓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明确征收标准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做好朝阳公墓征收工作势在必行。
会议确定:朝阳公墓林地及旱地征收标准按《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瑞孟高速公路龙陵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龙政复【2018】43号)文件执行;涉及仿野生种植的石斛,参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龙政发【2018】28号)文件标准8000株成活为一亩,每亩最高补助2000元。
参会人员:李碧艳、封应刚、韩生安、刘富平、王向阳、李家福、郑辉达、杨庆山、杨素清、匡安林、王 毅、董宝栋、刘宽局、段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