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0-0/2026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建设单位:木城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茶晓江。
日常监管责任单位: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人:杨子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
建设工期:11个月。
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木城乡乌木寨村常兴寨、桦桃林、大青树、三个自然村进行村内道路修复,修复面积共计13675.15平方米(修复道路长6.837公里道路平均宽度2米)。2.对木城乡乌木寨村桦桃林自然村进行修复灌溉渠道一条,长0.740公里,建设产业发展道路一条,长2.103公里(道路平均宽度3.5米)。3.对木城乡乌木寨村棠梨坪自然村进行雨污分流处理;
埋设管道4380米。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1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88万元,自筹25万元。
施工组织方式:村民自建,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
务工组织模式:项目采取“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方式。
赈济模式: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
效益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问题,增加农户收入,同时提高项目区群众就业和发展的能力,拓宽经济来源渠道,项目建设预计吸纳6类人群和重点群体200人,通过以工代赈形式发放劳务报酬254万元,人均增收1.27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88万元的52.05%。项目建成后,开发设置1个护路护沟员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可获取工资收入0.96万元。通过该项目建设,有效改善边境道路和排水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及人身安全,提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0875-6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