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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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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90-0/2026012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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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街道(集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广大村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木城乡集镇街道(集市)路域环境,使乱占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等现象得到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交通秩序及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明显改善,实现路域环境的“畅、安、舒、美”,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集镇街道(集市)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木城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镇街道(集市)环境综合整治,特发此通告。

一、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1月31日前)

(二)自主整改阶段(2026年2月15日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3月15日前)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二、整治范围

木城乡辖区集镇街道(集市)路域环境。

三、整治内容

结合木城乡集镇街道(集市)分布情况,常态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着力实现“五提升、五杜绝”目标: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杜绝垃圾乱堆、污水乱泼;经营秩序规范度显著提升,杜绝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公共设施完好率显著提升,杜绝设施损坏、擅自占用;集镇风貌特色化显著提升,杜绝乱搭乱建、风貌杂乱;群众文明意识显著提升,杜绝违法违规、不配合整治行为,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集镇治理新格局。

四、整治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涉及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行清理、拆除、规范整治内容。逾期未处理的,将由木城乡人民政府联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有干扰和阻碍综合整治行动的,将依法处理。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