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5021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木城乡人民政府研究,报县民政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民政工作;
2.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岗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务实,能吃苦耐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群众生产生活;
2.户籍要求: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其他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
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1.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2月14日在“木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8日。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木城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府司法所二楼)。咨询电话:0875-6810003,13987580742,15288228380。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2)最高学历毕业证;
(3)资格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木城乡政府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具体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木城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工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从成绩合格人员当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木城乡人民政府报到,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880元/月,试用期满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乡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县级负责实施,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原则上按20%确定为优秀。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事项
(一)如需住宿由乡人民政府提供,在乡政府就餐伙食费自费。
(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木城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