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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1-071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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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抵边行政村(社区)疫情防控的通告

各村(社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经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木城乡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7月17日00:00起,木城乡全面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不出。所有卡点严管人员和车辆进出,严格落实来往人员、车辆登记管理制度。

二、特殊原因确需进入木城乡及其辖区内工地、企业的,须经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持《木城乡重点管控区域进出人员审批表》、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方可进入(公务车辆、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和人员除外)。需木城乡进入其他乡镇、龙陵县区的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木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离开。经审核同意进出以上区域的,由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审批签字后,由所有疫情防控卡点核查无误后给予放行。

三、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来往木城乡的短途班线客运,恢复时间由县级交管部门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封闭管理期间,木城乡暂停举办各类集体活动,赶集日暂停。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严格公共空间管理,文体活动室、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人员进入封闭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空气流通,不扎堆、不聚集。未接种新冠疫苗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有接种禁忌的除外)。村委会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村民要注意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餐、少流动。

五、加强返乡人员信息管理。5个行政村(社区)网格员要及时掌握在外工作返乡人员抵村健康情况,做好返乡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返乡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干扰、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木城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