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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19-11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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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根据9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力有序,建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余嘉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杨立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木城边境派出所所长

杨林茂 木城中心学校校长

余晓静 乡综治办主任

赵志明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廖耀高 乡宣传委员

文贵林 乡武装部长、鱼塘垭口社区党总支书记

吴超开 乡安监站站长

杨丽花 乡敬老院负责人

郭晓娴 乡宣传干事

邵维锁 木城卫生院院长

明正武 木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

罗忠和 花椒村党总支书记

杨祖强 乌木寨村党总支书记

自绍美 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市场监管所,负责联合整治行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事宜。联络员由自绍美担任,联系电话:18725254934。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乡市场监管所、乡派出所牵头负责,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民政办、乡卫生院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乡市场监管所、乡派出所牵头,乡委宣委员、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

(三)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

乡中心学校、乡市场监管所牵头,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派出所、乡卫生院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派出所、乡市场监管所牵头,乡卫生院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9年10月中旬前)

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4项重点任务,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格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动态管理。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梳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规直销、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开展自查,对供餐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检查和暗查暗访,对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类开展监督抽检。五是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抽检,加强对问题产品的处置力度。

(二)集中整治(2019年11月中旬前)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重点打击“山寨乳制品”、农村及校园周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假劣农药兽药等,着力消除问题隐患。二是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打击“黑外卖”。三是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坚决查处食品、农产品违法行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形成有效震慑。四是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集中发布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案件,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五是完善一批制度机制,针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硬骨头”,完善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查报告等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推进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和制度,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2019年11月中旬前)

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总结评估(2019年11月底前)

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单位总结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并将总结情况报乡级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此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中央在主题教育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全面查找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评估标准等要素,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学校、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分工负责,宣传、民政、文化、卫生健康等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坚持效果导向,严肃监督执纪。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在整治中发现涉嫌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四)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要把务求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扎紧织密规范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笼子,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展示本村本单位整体工作,又要注重报道具体活动、具体事例、具体场景,多层次、多角度反映整治效果。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沟通。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系统联动,确保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和20日前向乡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10月12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1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联合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请各村(社区)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于2019年10月1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县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自绍美;电话:6125486;邮箱:34196517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