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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19-062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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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木城乡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城乡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5日

木城乡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

当前正处于防治艾滋的关键时期,为力争在2019年底实现“三个90%”,坚决打赢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龙办发〔2017〕55号)和《保山市率先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保防艾委〔2019〕2号),《龙陵县2019年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龙防艾委发〔2019〕2号,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龙陵县1990年在吸毒人群中报告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截至2018年底,全县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545例(中国籍),发现病例92.84%通过性途径传播,80.4%为青壮年(20-49岁),80%为农民,2018年发现的病例中57.9%通过临时性行为(非婚非商业性行为)传播,提示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普遍存在,艾滋病传播已经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与此同时,全县累计发现病例92.84%通过性途径传播;2018年发现的病例65.8%为医疗机构被动检测发现,发现即为病人的比例达33.3%,2018年新入组抗病毒治疗的人员中CD4<200(即免疫功能较差)的比例达4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示大众主动检测意识较差,发现晚、治疗晚的情况比较突出。

2014年7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第二十届世界艾滋病大会上,提出2020年将力争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比例(以下简称发现率)达90%以上、发现的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以下简称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病毒得到有效抑制的比例(以下简称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在2017年下发的《龙陵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也具体明确了该目标。根据2018年艾滋病疫情估计结果显示,龙陵县艾滋病发现率为80.4%、抗病毒治疗率为93.9%、治疗成功率为91.7%,为力争在2019年底龙陵县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全县必须在巩固已有监测检测及治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并对发现的感染者/病人进行及时干预和给予有效治疗,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结合木城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目标

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全面推进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到2019年底实现“三个90%”的艾滋病防治目标,即:全乡艾滋病发现率达90%以上、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治疗成功率持续维持在90%以上;到2020年,持续巩固“三个90%”。

三、具体目标和措施

(一)实现90%发现率的策略措施

到2019年底,发现率达到90%。具体目标和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高检测可及性和检测质量。

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乡、村二级检测网络,推广快速替代确证检测策略,开展抗病毒治疗的医疗机构具备确证检测能力,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检测点有效开展检测工作。

措施:拓展村级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在疫情较为严重的、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将日常社区服务工作与检测服务有机结合,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新建村级快速检测点,主动为到村卫生室就诊的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木城乡中心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村级快速检测点的申请。

2.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宣传动员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和病人。

(1)医疗机构就诊人群

全面加强医疗机构PITC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目标:①医疗机构对到性病门诊就诊者开展HIV和梅毒咨询检测,检测率达95%以上。

②对医疗机构门诊15岁以上人群接受血常规或生化检测者同时开展HIV检测,检测比例达95%以上。

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术前人群和其他15岁以上人群开展HIV检测,检测比例均达100%。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体检机构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的通知》(云卫发〔2012〕284号)要求,做好体检人群HIV检测,重点做好以下四类人群检测工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餐饮、公共场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HIV检测比例达100%;大众健康体检人群HIV检测比例达90%以上;招工人员体检HIV检测比例达95%以上;自由体检及其他体检人群HIV检测比例达50%以上。

措施:全乡承担以上人员检测和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对以上人员进行HIV检测并达到检测比例。

①加强医疗机构就诊人群检测咨询((PITC),对10类规定人群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在此基础上,在知情不拒绝的原则下,应将艾滋病检查咨询拓展到门诊就诊及体检人群,在医疗机构就诊采集血液进行其它疾病检测的,均增加艾滋病检测项目。

②从业人员HIV检测。组织好个体工商户、娱乐场所及公共场所服务人群进行HIV检测,其中,公共场所中的住宿场所(宾馆、旅社、招待所)、沐浴场所(洗浴中心、温泉浴和足浴店)、美容美发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场所、餐饮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服务人群由乡卫生院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动员;商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服务人群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动员。

③按要求完成哨点检测任务,加强VCT工作,确保自愿咨询检测人员接受检测覆盖率达98%以上。

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2)重点人群

建立健全由乡人民政府主导,发挥计生、民政、宣传、妇联等部门优势,协调配合消除母婴传播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婚前保健人群、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孕前优生保健人群及其配偶对预防母婴传播和HIV检测的认识,促进其健康行为,并由妇幼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服务流程,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落实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逢孕必检,逢阳必转”。

①婚前保健人群

目标:婚前保健人群HIV检测率达当年婚姻登记人群的95%以上。

措施: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要采取图片、宣传折页、宣传画、海报、设置咨询台等形式,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动员婚姻登记人群到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乡民政办

配合单位:承担婚检任务的乡中心卫生院

②孕产妇及其配偶

目标:全乡孕产妇怀孕期间至少开展一次HIV检测,检测率达100%,同时动员配偶进行HIV检测,检测率达85%。

措施:医疗机构在为孕产妇提供围产期保健中,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为就诊的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PITC)服务,对孕产妇至少开展一次HIV检测,同时积极动员其配偶进行检测,对初筛阳性者,及时进行告知并转介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证。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③妇女常见病筛查人群

目标:妇女常见病筛查同时HIV检测比例达80%。

措施:全乡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体检机构首诊医生要主动宣传艾滋病相关知识,普及HIV检测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受检妇女主动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④孕前优生健康体检人群

目标:HIV检测比例达90%以上。

措施: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时,必须将HIV检测纳入检查范围。

牵头单位:乡计生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⑤流动人口

目标:流动人口(流入、流出)检测率达90%。

措施:流入人员(含涉外人员、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社区租房户)检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乡派出所配合,以村级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动态登记管理台账和以房东为核心的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并结合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开展HIV动员检测工作。流出人员(含15岁以上出本乡外务工人员)检测,由乡人民政府,以村级为单位负责摸底排查后,组织动员到辖区乡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新建检测点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乡计生办

配合单位:乡派出所

⑥跨境婚姻人群

目标:跨境婚姻人群(双方)接受HIV检测覆盖率达90%以上。

措施:加强涉外婚姻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涉外婚姻人群管理,对辖区涉外婚姻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信息更新,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涉外婚姻人群纳入系统信息化管理,对其家庭成员全部开展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阳性者及时纳入随访和治疗管理。

牵头单位:乡计生办

配合单位:乡防艾办

(3)高危人群

①暗娼、男男性行为者

目标: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HIV检测比例达95%以上,溯源检测比例达50%以上

措施:木城乡中心卫生院要创新检测服务方式,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参与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及艾滋病动员检测工作,利用新媒体开展HIV宣传,动员检测和自我检测,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进行艾滋病检测。在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中倡导定期检测理念,并扩大干预覆盖面,拓展阳性者检测发现渠道,并对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性伴溯源检测。

牵头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乡防艾办)、乡派出所

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目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率达90%,对阳性者开展溯源检测,检测率达50%。

措施:对于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执行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派出所配合当地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HIV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阳性者,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进行溯源调查并进行动员检测和转介治疗。

牵头单位:乡派出所、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③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目标:对新发现和近三年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溯源检测比例达5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单阳家庭配偶检测率达90%以上,对其他有感染风险的子女等家庭成员积极动员开展HIV检测,检测覆盖率达85%以上。

措施:卫生院承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的部门,要加强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工作,开展溯源调查、动员有感染风险的人员及时进行HIV检测。

(4)一般人群

①重点村14-65岁人群

目标:艾滋病疫情较重村(社区)14-65岁人群动员检测,HIV检测率达80%以上。

措施:由乡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结合本辖区内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工作实际,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重点村(社区)14-65岁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本地居民检测动态报告管理台账,动员组织社区群众进行HIV检测,同时还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开展HIV检测。

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防艾办

②35岁以上首诊自愿测血糖人群

目标:村级艾滋病检测点对35岁以上首诊自愿测血糖人群动员HIV检测,HIV检测率达90%。

措施: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糖尿病筛查,对辖区35岁以上人群首诊自愿测血糖时动员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防艾办

③献血人群

目标:对所有献血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率达100%。

措施:完成对所有无偿献血人员进行HIV检测。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各乡直单位、各部门

④建筑工人

目标:对所有建筑工人(含技术管理人员)动员进行HIV检测,检测率达80%以上。

措施:乡项目办负责组织所管建筑企业(公司)用工人员进行HIV检测,各建筑企业(公司)负责落实各公司需检测人员。

牵头单位:乡项目办

配合单位:乡防艾办

(5)自主检测人群

宣传、推行自我检测方式,积极推广辖区药店销售艾滋病快速检测自检试剂(血液、唾液检测试剂等),让需要检测的人员通过药店购买自行进行检测。如果初筛检测阳性,自主检测人群应进一步到乡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测。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配合单位:销售艾滋病快速检测试剂药店门面、乡中心卫生院

3.进一步完善初筛阳性告知和确证检测

目标:初筛阳性告知率及确证检测率达100%,成功转介治疗率达95%以上。

措施:乡中心卫生院要认真落实初筛阳性及确证阳性告知随访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避免筛查阳性者的流失。针对初筛阳性,做好初筛阳性告知和信息收集,对确证阳性病例做好首次咨询告知和随访,完成既往检测史、商业性与非商业性性接触传播调查,纳入随访管理,并完成接触者溯源咨询检测。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二)实现90%治疗率的措施

1.加大新报告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力度,提高治疗比例

目标:坚持“愿治尽治、应治尽治”的原则,不断对2019年检测发现的感染者转介到位率达95%以上;成功入组率达90%以上。

措施:防止初筛阳性病人流失:若发现机构不具备确证或快速检测替代策略能力,发现机构对初筛阳性病人及时进行转介,当天或出院前,发现机构要将病人转介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溯源调查;对无法联系和外地报告的感染者,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信息后再进行转介。

简化转介入组与治疗流程,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按就近原则,由发现机构对感染者进行规范化的阳性告知和初步抗病毒治疗益处的宣传教育,由随访责任人陪同转介到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简化和缩短患者从发现到治疗的时间。

卫生院每月向随访责任单位通报新发现初筛及确证的感染者信息,每月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新发现病例入组情况。

牵头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2.提高既往未治疗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率

目标:既往未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入组率30%

措施:加强医防协作,信息共享、定期梳理、分析未入组、未治疗等人员信息,制定对应的措施和方法。

最大限度转介所有既往未治疗感染者和病人入组。成立由防艾办、卫生院、村医骨干等人员组成寻找感染者/病人工作组,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国庆等返乡人员集中的时段集齐力量入户动员治疗和陪同转介服务。反复动员未参加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由随访责任人利用随访干预的机会宣传抗病毒治疗的好处,观看发生机会性感染典型症状的图片、案例或由同伴现身说法的方式,讲解早治疗、规范治疗的好处以及发生机会性感染带来的痛苦和昂贵的医疗费用等,让其自愿接受抗病毒治疗。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梳理所内感染者/病人名单,入所开展面对面治疗咨询、宣教动员及转介。外出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牵头,当地卫生院专管医生、村医和随访责任人负责动员及转介。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乡中心卫生院

3.治疗脱失、停药的病毒感染者/病人

目标:脱失再找回率达到30%以上。

措施:加强医防协作,促进治疗脱失患者的持续跟踪和转介。卫生院防艾负责人每月通报脱失患者的现状,报脱失患者名单及脱失原因。乡人民政府提供支持,指定一名负责人协助随访责任人找到脱失人员。民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因家庭困难导致脱失的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救助。

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乡防艾办、乡派出所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乡民政办

(三)实现90%治疗成功率的措施

1.加强新入组病人的依从性教育

目标:新入组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措施:对新入组的病人根据治疗意愿评估结果并进行依从性教育,通过开展小组互助活动,让服药依从性好的老病人带动新入组病人进行治疗,提高新入组病人服药依从性;利用志愿者“现身说法”的方式,促进患者规范治疗。

接诊医生要做好病人入组前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和依从性的评估;加强病人依从性教育,对新入组病人全部纳入个案管理。在病人再次领药或随访时接诊医生要重点了解病人身体和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毒副反应,尽可能减少因为毒副反应导致的停药、失访和死亡。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2.提高新入组病人队列保持率

目标:一年队列保持率达95%以上。

措施:接诊医生做好病人入组前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和依从性的评估。加强病人依从性教育,新入组病人全部纳入个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毒副反应,尽可能减少因为毒副反应导致的停药、失访和死亡。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3.规范病人管理,减少在治病人的脱失

目标:2019年脱失比例小于2%。

措施:抗病毒治疗医院在发药一周内必须及时录入数据。充分运行抗病毒治疗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模块功能的学习和运用。落实预约机制,规范病人就诊时间,定期查看治疗系统,开启预警机制,对距离领药时间还有5天的病人进行电话预约,对超过领药时间不来领药的病人,由专管医生进行家访,并纳入个案管理。脱失病人由随访责任人进行再次入组动员。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4.及时发现和处理毒副反应

目标:毒副反应处理率达100%。

措施: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按要求完成病人常规检测,门诊接诊医生对当日化验结果异常的病人及时电话告知检测结果,强调病人注意事项,及时处理遇到的问题。抗病毒治疗点信息员每周三从治疗系统梳理出本乡辖区内所有毒副反应未处理的病人名单,由门诊医生和专管人员通知病人2天内就诊处理。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5.提高病毒载量检测比例

目标:2019年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98%以上。

措施: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专管医生通过评估未检测病人的服药依从性,对依从性>95%的病人进行病毒载量检测。对外出打工及长期由他人代领药物的患者,以电话或微信等方式了解其服药情况,督促其按时按规律服药,并通知本人在年内返乡探亲时进行病毒载量等相关检测或在打工地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至抗病毒治疗点。对出现间断停药、忘记服药、不规律服药和二次入组的病人,采取个性化、精准化管理模式,保证病人具有良好依从性,6个月后进行病毒载量检测。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6.提高病毒抑制率

目标:2019年在治病人治疗有效率保持90%以上、病毒抑制(低于检测下限)比例保持85%以上。

措施:逐步规范病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其服药主动性,对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推广个性化、精准化的个案管理模式。加强对血样标本的质量管理。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7.降低耐药率

目标:当年耐药率控制在3%以下、符合换药条件的耐药病人换药率达100%。

措施:加强治疗监测和效果评估,严格按要求进行病毒载量随访检测,及时对所有病毒载量>1000拷贝的感染者进行耐药检测、分析病毒高的原因和进行服药依从性教育,并调整抗病毒治疗方案。无耐药结果的,确认依从性良好,连续两次病毒载量>1000的病人考虑更换二线药物。对治疗失败的患者,逐一进行分析,纳入重点随访管理,通过感染者小组活动、电话随访或入户随访等多种形式,加强随访管理和依从性教育,提高治疗成功率。既往治疗患者病毒有效抑制率达92%以上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8.认真分析死亡原因,减少病人死亡

目标:2019年死亡比例小于2%。

措施:抗病毒治疗医院内各治疗点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核对死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更新未治疗(含脱失人员)名单。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病人由专管医生进行死因调查,停药后死亡的病人由随访责任人进行死因调查。

抗病毒治疗医院负责对病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撰写死亡病例评估报告。

牵头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9.提高个案管理师的个案管理能力

目标:通过个案管理分析,及时处理机会性感染和病人的毒副反应,减少病人的脱失,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

措施:乡中心卫生院内固定的个案管理师,应定期到云南省关爱中心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新入组的病人、难管理的病人进行个案管理。

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乡政府成立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邹国云兼任,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相关防治指标进展,做好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痕迹资料,撰写工作总结,积极主动协调各村、各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组织各项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明确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实现承担全乡完成“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人民政府、乡防艾办重点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2019年度重要工作,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检测动员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乡防艾成员单位

(二)召开启动会

筛查工作开始之前,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动员会,协调各机构单位,明确任务和责任,为HIV检测动员及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乡防艾办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1.加强人员培训。由乡防艾办统筹协调,组织乡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及随访责任人溯源调查的方法及技巧培训,提升随访责任人的检测咨询、结果告知、抗病毒治疗和母婴阻断陪同转介等工作能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为就诊者提供PITC 服务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

责任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2.提供技术保障。在省市县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指导下,由乡防艾办负责统筹协调实现“三个90%”防治目标提供技术指导、工作协调、人员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等支持,认真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

责任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四)强化防艾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

1.全力做好防艾宣传教育。各成员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宣传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的目的和意义,让群众切实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知道早检测、早治疗、规范治疗的益处,能主动寻求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或接受服务提供者主动提供检测服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的宣传教育楷模,并积极主动带头做艾滋病抗体检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期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及手机短信、车载电视、户外电子屏幕等新型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在线访谈、专家讲座、广场宣传等形式,继续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街道)街天,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宣传契机,通过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音视频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农村的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流动人口、老年人、出入境人员、少数民族、妇女、涉外婚姻人群、被监管人员的宣传教育,全年宣传不少于6次,宣传专栏不少于4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初中以上学校艾滋病检测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知识竞赛、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校内广泛开展艾滋病检测宣传,学校教师和学生知晓率达90%以上。

2.统一宣传口径。此项工作是事关健康木城,服务群众的大好事,要统一宣传口径—“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主动检测、利己利人、共享健康”,争取群众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和配合HIV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乡宣传办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乡防艾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注重检测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和分析

各成员部门要做好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针对各自应负责落实的人群,建立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开展期间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注重相关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和数据质量控制,积极上报工作进展。相关信息登记报送由各检测点负责登记,村级由乡卫生院统一收集审核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医疗机构直接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月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将相关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县防治艾滋病局和对应的上级专业机构,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卫生院

(六)强化经费保障和激励措施

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内“三个90%”工作目标实现所需工作经费的保障。并制定经费管理和使用方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有效。扩大检测所需的HIV快速检测试剂和耗材,由卫生院进行测算,统一收集汇总后上报省市县防治艾滋病局给予支持,为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对发现1例现住址为本地的新阳性感染者奖励100元,成功转介治疗奖励100元/人,成功入组治疗满半年奖励100元/人,成功转介脱失病人再次治疗奖励150元,脱失病人再次成功入组治疗满半年奖励150元。

(七)建立完善检测结果保密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遵守保密规定,认真落实保密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检测结果保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工作的法律责任,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检测结果不纳入体检报告,由检测机构专人一对一告知检测者本人。乡中心卫生院应专门设立1-2名有资质的告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进行阳性告知,检测机构或负责告知的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阳性感染者个人信息,不得告知检测者所在单位或单位职工。乡中心卫生院对于检测发现的初筛阳性就诊者,特别是接诊的首诊医生、告知责任人、检验科、感控科等相关人员要确保检测者个人信息秘密安全,确保检测对象的隐私不被泄露。对不遵守相关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法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乡中心卫生院

(八)强化督导指导和效果评估

由乡防艾办牵头组成开展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专项督导组,适时跟进指标进展,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现场指导,整合2019年度《木城乡卫生健康工作乡政府对村(社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对各村(社区)、各相关成员单位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各项措施的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乡中心卫生院要于次月10日前对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的上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乡防艾办。乡防艾办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滞后的村和卫生院加强督促,必要时由乡防艾办对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进行对接,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牵头单位:乡防艾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乡中心卫生院

五、进度要求

(一)6月25日前,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木城乡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工作启动大会。

(二)6月25日前,由乡防艾办组织,乡中心卫生院提供师资,完成涉及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所有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5月-12月现场活动实施阶段,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信息报告。每月7日前,乡中心卫生院收集、核对、汇总上月本县乡辖区内所有相关数据,上报县级对应三个技术指导机构。

(四)9-10月,配合龙陵县卫生健康委(龙陵县防艾局)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龙陵县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中期评估数据提供工作。

(五)2020年1月,完成木城乡率先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