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19-03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乡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城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勇 乡党委书记
李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佳佳 乡党委副书记
余嘉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闫 华 乡纪委书记
石正旭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德积 乡组织委员
廖耀高 乡宣传委员
文贵林 乡武装部部长、鱼塘垭口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立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宝常鸣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林政 乡司法所所长
杨正应 乡财政所所长
赵 聃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云仙 水利工作站站长
杨德超 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家押 乡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邵维所 乡卫生院院长
杨林茂 乡中心学校校长
周维福 乡国土所所长
杨作铮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相增 统计站工作人员
明正武 木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
罗忠和 花椒村党总支书记
杨祖强 乌木寨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杨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赵志明、杨相增、马新宏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另设:
(一)矛盾纠纷协调领导小组,由杨林政任组长,相关人员直接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农业中心及各村(社区)抽调。
(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由杨德超任组长,相关人员、农业中心及各村(社区)抽调。
(三)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杨正应任组长,相关人员直接从财政所抽调。
(四)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余嘉龙任组长,相关人员直接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农业中心、卫生院、中心学校抽调。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下设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各级决策部署,领导和组织
开展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省、市、县、乡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协调办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而乡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具体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木城乡委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