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18-11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1-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保交安〔2018〕1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城乡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真正落实乡镇交安办实体化,确保有专人具体开展业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全镇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成立执法小分队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斌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余嘉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立云 乡边防派出所所长
陈 建 木城交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罗加正 乡安监站站长、交通管理所负责人
杨德超 乡农业中心负责人
王世平 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人
杨 凡 乡边防派出所副所长
杨香兵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周向升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邓 磊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葛勇斌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罗 伟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黄 业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赵在阳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付荐斐 乡边防派出所民警
邢 静 木城交警中队民警
何永祥 木城交警中队民警
赵 露 木城交警中队辅警
李春飞 木城交警中队辅警
岳正玉 木城交警中队辅警
张元海 木城交警中队辅警
张 青 木城交警中队辅警
赵志明 乡农业中心人员
郭永超 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人员
张金玉 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木城交警中队,由陈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及相关报表报送工作。
三、工作职责
执法小分队在每月开展1次集中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摆摊设点问题,排查木城乡道路隐患,查处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执法小分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末月25日填报《乡镇交安办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向县交警大队报送,报表格不足以反映工作情况的,请附文字说明,乡交安办将根据执法小分队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深入实地检查、电话联系等方法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等情况的将给予督察通报。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