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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30/2018-100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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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中共木城乡委关于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现就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层面,认真查找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问题短板,群策群力、全员发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全县脱贫摘帽冲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严格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组织生活会方案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主题和要求、议程、有关工作安排、会后整改落实等内容。方案在会议召开10天前报乡党建办审核。

(二)集中学习研讨。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确定学习篇目,采取自学、讨论和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部署的文件和精神,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开展谈心谈话。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小组长之间、党总支(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要反复谈、深入谈;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的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谈心、听取意见;对行动困难的、年老体弱的要上门谈心、听取意见。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

(四)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总支(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

(五)查找突出问题。党总支(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重点查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联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总支(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六)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按以下程序召开:

1.召开党总支组织生活会程序。一是党总支书记通报上次党总支部班子会议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党总支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三是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联系个人实际、联系工作职责、联系思想动态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党总支班子集体研究提出班子的整改措施,个人明确整改方向。五是党总支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2.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

(1)召开支委会。一是党支部书记通报对上次支部班子会议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三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联系个人实际、联系工作职责、联系思想动态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提出班子的整改措施,个人明确整改方向。五是党支部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2)召开党员大会。一是党支部书记作大会动员;二是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个人自评,作出自我评价,支部党员逐一开展自评,支部党员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对自评党员进行评议;三是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四是党支部书记对大会情况作总结。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该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党总支(支部)委托专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请假、缺席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到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加强指导。各党建指导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总支(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督促,严格把握好程序步骤,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严肃批评纠正;对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要督促基层党组织采取现场记录、拍摄照片、会议纪要等方式,对组织生活进行全程纪实,痕迹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组织关系转至村(社区)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分片联系下设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

(三)按时完成。各党组织要统筹把握好时间进度,确保全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8月18日前全面完成,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2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联系人:段波德 联系电话:15906987409

邮箱:mcxzhb@126.com

中共木城乡委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