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30/2018-060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各重点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及时发挥效益,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
(一)龙陵县木城通道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余嘉龙
责任单位:安监站、交通管理所、国土所、木城社区
任务及完成时限:做好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二)木城加油站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余嘉龙
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木城社区
完成时限:协调推进加油站建设,力争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公养河四级电站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叶正达
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老满坡村、木城社区
完成时限:按项目要求时限督促项目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贷款基金建设项目(国开基金、浦发基金)
1.公路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余嘉龙、各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交通管理所、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按项目要求时限完成各项目建设内容,做好协调、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2.污水处理、人畜饮水、幼儿园、卫生室等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各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中心学校、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按项目要求时限完成各项目建设内容,做好协调、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鱼塘垭口抵边新村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文贵林
责任单位:项目办、鱼塘垭口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完成农户牛场资金兑付、拆除等工作,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协调工作,2018年5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六)木城社区“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
责任领导:基建-石正旭、协调-闫华、党建-王德积
责任单位:项目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乌木寨村、木城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旅游服务综合楼地勘、设计、备案等前期工作,2018年4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18年5月初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七)木城边境集贸市场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
责任单位:项目办、木城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工程量验收、竣工资料编制。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地基测量划分、房屋设计、地基拍卖方案编制等工作,2018年6月15日完成一期地基拍卖,2018年7月15日完成二期地基拍卖,2018年8月15日完成三期地基拍卖。
(八)大青树、桦桃林、下绿水、小黑箐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王德积、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点土地征收、协调等工作,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6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九)里格楞、塔上水、等散、鱼塘垭口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完成项目调整对接工作,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土地协调工作,2018年4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鱼塘垭口搬迁安置点
责任领导:基建-石正旭、其他-文贵林、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鱼塘垭口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6年农户建房装饰扫尾、搬迁入住任务;2018年4月底完成2016搬迁户旧房拆除任务;2018年4月底全面完成道路建设工程;2018年3月底完成2017年建房任务主体,6月底搬迁入住;2018年8月底完成搬迁点零星工程建设;2018年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
2.老满坡搬迁安置点
责任领导:基建-石正旭、其他-余嘉龙、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老满坡村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6年农户建房装饰扫尾、搬迁入住任务;2018年4月底完成2016年搬迁户旧房拆除任务;2018年4月底完成新安寨厨房建设工程;2018年3月底完成2017年建房主体,6月底搬迁入住;2018年8月底完成搬迁点零星工程建设;2018年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
(十一)农危改项目
责任领导: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国土所、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完成2017年60户建房任务并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整理,2018年4月初全面启动2018年45户建房任务,2018年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整理。
(十二)农村综合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前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垃圾清运设备采购、分发,2018年5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调试,2018年6月底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整理并交付使用。
(十三)村级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王德积、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民政办、国土所、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完成征地协调工作,2018年5月初配合县级公司进行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保证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十四)兴边富民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完成2013-2016年兴边富民工程决算审计资料并报审计部门申请项目审计,2018年8月底完成老满坡村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18年9月底完成项目决算审计资料并审计部门申请项目审计。
(十五)守边固边抵边自然村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规划、设 计、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协调工作,2018年5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十六)脱贫攻坚建设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石正旭、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项目办、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协调工作,2018年5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2.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余嘉龙、挂村领导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业中心、林业中心、兽医站、各项目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规划、设 计、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协调工作,2018年5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木城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任副组长、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乡项目办,由石正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工作日常事务。
(二)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责任领导负责制。每个重点工程项目由1—2名班子成员负责,责任领导必须随时掌握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设计、评审、招标、工程量增减、验收等工作由项目工作分管领导和项目办具体负责。
(三)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工作制度。责任领导每周汇报项目推进情况,领导小组、乡纪委每月组织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四)建立考评机制。为确保各项重点工程落到实处,将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并作为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等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项目难点,研究对策措施,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二)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确定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问题。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乡纪委要紧盯关键环节,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