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09_D/2017-09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夏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关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按照乡政府领导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和夏秋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社区、学校及其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对象:以食品生产企业、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集体聚餐、旅游特色食品店(含明档小吃店)、旅游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烧烤店、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对象。
(三)重点品种: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含卤菜)、饮料、冷饮食品、儿童食品、生鲜食品、即食食品、冷荤凉菜、酒类(泡酒)、豆制品、芽菜、调味品和粮食及粮食制品、糕点(月饼)、食用油、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蔬菜,以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要切实加强对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力量,结合各自职责、日常掌握的情况和本地区的实际,以有效防范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着力点,认真分析食物中毒易发区域、易发单位、易发环节、易发品种和多发问题,科学研判食物中毒发生的趋势、规律和特点,细化措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部署。要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督查,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求实效,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严格履职尽责。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不断强化食用野生菌、山茅野菜、野花野果,以及草乌(附片、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中毒防控宣传工作,防范和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卫生院要做好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工作,加强对禁用农(兽)药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强化畜禽疫病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中供餐单位、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预包装食品计量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其他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协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过度包装、价格欺诈、违法宣传、占道经营等行为。
(三)突出监管重点。要严格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对食品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要重点对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夏秋季食品、节假日(国庆、中秋)食品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重点查处贮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病死及未经检验检疫肉、私屠滥宰及注水肉、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不按产品要求贮藏、销售食品行为,加强对场中店、租赁柜台、网络销售食品等业态的监管。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形成快检、法定检验有机联动机制,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要严格实行下架、退市、召回制度,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
(四)严打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对从事食品违法活动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据各自法定职责,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快出手、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集中侦办一批大要案件,形成震慑作用。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商场、进超市、进社区、进校园、进景点等活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意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舆情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确保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要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渠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要立即依法采取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到位,并按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将事故发生、核查和处置信息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全面摸排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分布范围、监管重点、违法线索等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全面安排动员部署,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日—10月20日)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整治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实际工作过程中,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注重总结经验和做法,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巩固扩大工作成效,积极探索并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和准确判断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讲政治、顾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乡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二)重典治理,严格履职尽责。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主动出击,查找案件线索,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打击治理。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苗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坚持个案突破、整体推进,一地突破、全乡联查的办案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项工作的跟踪督查,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任务不落到实处不放过,不见到成效不放过。
(三)预防为主,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畅通24小时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卫生部门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认真做好食物中毒救治药品、调查处理器械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备齐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治人员培训,熟练掌握常见食物中毒的救治方法,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食物中毒救治方案,努力提高应急救治水平。
(四)加强宣教,推进社会共治。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依法维权知识,积极参与、共建、共享食品安全。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责任教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努力改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要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处罚等措施,教育经营者、惩处违法者,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扩大影响,造出声势,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此外,要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过度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畅通渠道,反馈工作信息。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客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统计报送本地、本部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积极报送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典型案件、成功经验,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巩固监管成效。各村(社区)、农业中心、卫生院、中心学校、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分别于8月30日、9月26日、10月26日前将《木城乡2017年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统计报送至乡食安办,2017年10月26日前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送至乡食安办。联系人:杨春旭,联系电话:0875-6125486,电子信箱:5769221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