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10_C/2017-08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8-06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木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文贵林 乡武装部长
石正旭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余天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边防派出所所长
郭实兴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蒋加良 乡城国土所所长
寸勐进 乡财政所所长
赵 聃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仁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加正 乡交通管理所所长、安监站主任
唐才庭 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王世平 乡村镇规划中心负责人
何学寿 乡卫生院院长
杨春旭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祖强 乌木寨村党总支书记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
罗忠和 花椒村党总支书记
明正武 木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孔云安 鱼塘垭口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在人居办,由文贵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3个专项小组组长。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由乡直及驻木有关单位组成。
(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乡财政所、乡边防派出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交通管理所、乡安监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
(二)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所、乡国土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交通管理所、乡水管站、乡农业中心、乡林业中心、乡卫生院等单位。
(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所、乡国土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水管站、乡农业中心、乡林业中心等单位。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点政策措施,协调
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小组主要职责:督查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