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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10_C/2017-08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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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木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木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文贵林 乡武装部长

石正旭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余天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边防派出所所长

郭实兴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蒋加良 乡城国土所所长

寸勐进 乡财政所所长

赵 聃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仁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加正 乡交通管理所所长、安监站主任

唐才庭 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王世平 乡村镇规划中心负责人

何学寿 乡卫生院院长

杨春旭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祖强 乌木寨村党总支书记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

罗忠和 花椒村党总支书记

明正武 木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孔云安 鱼塘垭口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在人居办,由文贵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3个专项小组组长。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由乡直及驻木有关单位组成。

(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乡财政所、乡边防派出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交通管理所、乡安监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

(二)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所、乡国土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交通管理所、乡水管站、乡农业中心、乡林业中心、乡卫生院等单位。

(三)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所、乡国土所、乡村镇规划中心、乡水管站、乡农业中心、乡林业中心等单位。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点政策措施,协调

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小组主要职责:督查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