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09_B/2016-10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木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质量月”活动的部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活动主题,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动员全社会提高质量发展意识,弘扬质量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推动建设质量强县工作,促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农产品、工业产品及日用消费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环境,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动力,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基础;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性、共同性问题,促进企业增品种、促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环境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开展食品、农资、建材、日用消费品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产品整治,开展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质量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开展质量精神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以“同创卓越品质,共筑质量龙陵”的龙陵质量精神为核心内容,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的信息广泛交流和宣传,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大龙陵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全县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宣传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知识竞赛,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交流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
(五)开展质量素质提升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质量素养;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推动企业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行业协会、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强化沟通合作和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提高参与程度。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落实质量强业各项措施,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贴近生活、深入人心。
(三)重视实际效果。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报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人:杨春旭,联系电话:6125486,邮箱:576922178@qq.com。
附件:1.木城乡2016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2.木城乡2016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木城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1
木城乡2016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
由乡人民政府主办、各相关单位承办,开展“质量月”集中宣传暨现场咨询活动。
(一)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木城乡木城街
(二)参加人员
1.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各相关单位:乡工会、经济发展办、中心学校、社保中心、交通管理所、水管站、农业中心、文化站、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信用社各组织1人参加。
(三)有关要求
1.请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现场准备工作。
2.请参加单位准备好宣传展板、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台;有制服的单位着制服参加。
3.积极组织参加全市质量征文活动,推荐反映质量工作的优秀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
二、各成员单位活动安排
(一)乡工会。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职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降本增效,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创建质量品牌等专项竞赛活动,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职工“五小”活动以及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等活动,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职工素质提升活动,让职工积极投身到提升质量素质和质量创新能力的群众性质量活动中,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工人的考核、使用、激励机制,培育造就更多质量创新人才。
(二)经济发展办。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质量信息,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全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提升全乡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内容,开展环境质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质量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在全社会普及环保知识,形成人人高度重视环境质量提升、高度关注环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中心学校。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质量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栏、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有效形式,积极开展质量法律法规、产品质量与安全、不安全产品危害防止等知识宣传,推动中小学质量素质教育。
(四)社保中心。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动高技能人才建设;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企业新录人员和转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
(五)交通管理所。利用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口号及龙陵质量精神。强化公路、水路在建项目质量监督和管理,促进平安交通建设。开展优质运输服务活动,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交通运输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六)水管站。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深入整治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加大水利工程质量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七)农业中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设“专家门诊”,组织专家深入基层,面向公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养殖环节标准化生产技术答疑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履行质量安全承诺;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确保中秋国庆农产品消费安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和专题讲座、粮食质量政策技术培训、实验室开放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意识,重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
(八)文化站。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宣传,普及质量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九)卫生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医疗卫生监督、职业病诊断等宣传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
(十)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建材、农资、特种设备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申报云南名牌产品,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安全用药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药品GMP、GSP认证及飞行检查工作,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和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生产重点品种监督抽检频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修理、退货等合法要求,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以及修理、中介等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结果和消费侵权案件处罚信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一)信用社。开展以“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普及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所必要的金融知识,以及金融风险的辨识与防范知识、维权知识。组织到社区、学校、农村等地区开展金融知识、金融消费权益维权知识宣传。
附件2
木城乡2016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追求卓越 崇尚质量
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 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提质量 创品牌 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提升供给质量 创造优质生活
严慎细实保质量 精益求精促发展
增强质量素质 建设质量强县
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推进全面改革创新
优质服务 铸就品牌 提高质量 促进发展
共行质量战略之路 共筑质量强国之基
以“互联网+”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提升供给侧 共筑中国梦
强化质量意识 提升服务质量
供给侧结构调整引领高品质
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 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提升供给质量 享受品质生活
建设质量强县 追求质量发展 创造品质生活
树立城市质量发展理念 共同打造有质量的发展
建设质量强县 传递城市文明 造福龙陵百姓
共创质量诚信 共建品牌龙陵 共享品质生活